中华田园牛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第一小说网www.cafeicq.com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下河屯,刘晋家,刘晋的房间内。

刘晋手握着毛笔对着一副字帖非常认真仔细的临摹着,写一手漂亮的毛笔字,这可是系统给自己的第一个任务,也是目前唯一一个任务。

不管是为了任务奖励的积分,还是为了对得起自己读书人这个身份,为了以后能够在古代混个人模狗样,刘晋也觉得自己是有必要去练一练毛笔字。

写毛笔和后世的硬笔字是不一样的,后世用的硬笔上手容易,易于书写,而毛笔就不一样了,它上手难,书写并不方便,想要写好毛笔字,它需要长时间的练习,还需要掌握方法和技巧。

后世的刘晋根本就没有学过毛笔字,在这方面是没有任何的经验,只是在刚刚开始学习练字的时候,知道毛笔的握笔姿势,但是这可远远不够。

“还好,这身体依然还保留着原先的记忆,不然想要赚积分可就真的难了。”

刘晋非常认真的临摹着,练字需要耐心,也需要用心,更重要的是要静心。

自从将赵黑山一家拉到了自己的贼船上之后,刘晋就有足够的时间可以安静下来好好的练练字,学一学四书五经。

因为是魂穿,脑海中还有原主人的大量记忆,原主人在读书方面非常的认真,四书五经之类的东西早就已经背的滚瓜烂熟,甚至于连各种各样解释这些书籍的著作也是看了很多、背了很多,年纪轻轻,仅仅十七岁就已经考到了秀才的功名,也是明年秋闱高中的热门人选。

写字自然也是原主人的一项强项,刘晋翻看过留下来的一些书籍,原主人的字迹非常不错,放在后世的话,绝对是大师级的水准,当然有些书法大师就不敢恭维了。

不过放在古代的话,因为读书人天天都是用毛笔字写字,所以基本上随便出来读书人都能够写一手漂亮的毛笔字,毕竟都是天天写、天天练。

有着原主人的记忆,练习起毛笔字来,刘晋也是如鱼得水,进展神速。

刚刚开始的时候写的还很难看,但很快就慢慢的渐入佳境,写的有模有样。

“这字我觉得已经不错了,为什么系统还是没有显示已经完成任务了,要求是不是有点高,要是一定要达到王羲之、张旭的水准,我估计这辈子都没有希望完成任务了。”

刘晋将刚刚临摹完的一张字仔细的欣赏起来,自认为还是不错的,不过系统这边却是没有显示已经完成任务,显然还没有达到系统的要求。

“看来还是要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高辣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快穿(我谁都不爱)

快穿(我谁都不爱)

清衫
请大家多多支持蠢作者的新文,请戳:(快穿)你是我的末世中期,离音激发了精神系能,还来不及高兴,就悲剧的发现自己不能吸收晶核。后来她把所有精力都花在如何增进精神力的道路上,直到基地沦陷她身死这个愿望都没能实现。然而重生后的离音发现,她精神力也是可以修炼的简单的来说女主依靠啪啪来增进修为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简介:这是一本女主快穿到书里各种啪啪啪的文情节为
高辣 连载 60万字
强取豪夺(耽美)

强取豪夺(耽美)

南枝
清境,虽然已经读到博士二年级,其实才二十三岁,看起来就像只软绵绵的干净可爱的小白兔,本来以为仅是一次非常平常的教研室聚会,却在会所里因为见义勇为而得罪了不好惹的大人物冯锡。而冯锡什么样的美色没有见过,却不成想会被傻乎乎的单纯的清境吸引住,从此强取豪夺,用尽手段,只想把他绑在身边!第一章清境在所有人眼里都是一个乖巧得像只可爱的白兔的大男生,走出门,没人会觉得他是已经读到博二的博士生,只觉得他像个高中
高辣 连载 38万字
爱慕虚荣的她

爱慕虚荣的她

资深少女七分甜
齐平七年之前被ai慕虚荣的初恋nv友莫姚给甩了。莫姚转身投向富二代杜译扬的怀抱。他发愤图强,后来成为业界jg英。再次遇到莫姚,她一副落魄模样,嫁给了一个残疾人。他心中暗爽并企图报复。后来……他发现自己好像错了,他不禁自问:她真的ai慕虚荣吗?更糟糕的是,他发现莫姚会时不时出现在自己的脑海里,扰乱自己的心绪。莫姚曾经是真的ai齐平,只是人会不断的变化。后来她觉得自己好像不认识齐平了。再后来她遇到一个
高辣 连载 2万字
我的女儿是情人

我的女儿是情人

M.Hart
上天夺走了我的妻子,却补偿给了nv儿。十三岁的nv儿,既是我的nv儿,又是我的情人,任由我调教。我不但自己c她,还喜欢送给别人c她!小ywa,爽吗?啊啊啊,大ji8爸爸,请你快点c我!?
高辣 连载 3万字
师生

师生

在下马甲
我最吃的男老师x男学生
高辣 连载 1万字
[文野同人]我和青花鱼的白月光在一起了

[文野同人]我和青花鱼的白月光在一起了

末日灰烬
我和搭档兼前男友哒宰少年相识,感情一直很好。他平时一直气我,我们甚至相互取了蛞蝓/青花鱼的外号。但是我不得不承认,我和这混蛋一直是这世界上最亲近的人。直到他杀了首领自己上位,那一瞬间我们的关系彻底发生了改变。再后来他死了,我才知道他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的白月光。那个在武装侦探社岁月静好的那位先生。原本我是应该会报复的,没有报复是因为我也死了。大概是老天爷给我的机会,我重生在了18岁那年。那家伙还没有
高辣 连载 16万字